办公区:院机关。
派出法庭:庙城法庭、雁栖法庭、汤河口法庭共三个派出法庭。
立案地点:立案工作统一由院机关立案庭负责,派出法庭不予立案(汤河口法庭除外)。
上一级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
院机关:89689191、89689207、89689235
庙城法庭:89689397
雁栖法庭:89689423
汤河口法庭:89689456
举报电话:010-69641796
一、院机关
1、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59号。
2、交通路线:从东直门外乘坐916路公交车到怀柔汽车站下车,换乘862路外环公交车
到红螺路南口下车,向北500米路西
或从东直门外乘坐867路公交车到怀柔法院下车。
3、办公部门:院机关内设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包括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政治处(包括干部科、组宣科、综合科)、纪检组、研究室、监察室、办公室、审管办、诉服办、信访办、法警大队、工会以 及后勤服务中心等办公部门。
4、审理案件范围:
民一庭:负责审理怀柔镇自南环路以北地区以及龙山街道、泉河街道的民事案件、全区的劳动争议案件、受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
民二庭:负责全区范围内商事案件、涉及农业承包案件;
民三庭:负责全区范围内租赁合同纠纷(仅限动产租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民四庭:负责知识产权类案件;
其他审判执行部门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相关审执工作。
二、庙城法庭
1、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镇政府南)。
2、交通路线:
从东直门乘坐916路公交车到庙城站下车,西行500米右转,北行300米路西;
或从东直门乘坐867路公交车到庙城东站下车,西行500米右转,北行300米路西;
或从东直门乘坐936路公交车到庙城东站下车,西行500米右转,北行300米路西。
3、审理案件范围:管辖怀柔镇自南环路以南地区,九渡河镇、桥梓镇、杨宋镇、北房镇、庙城镇、怀柔镇(王化村、石厂村、唐自口村、张各长村、葛各庄村、大屯村)范围内的一审民事案件(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动产租赁合同、物业合同、供暖用热力合同除外)。
三、雁栖法庭
1、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
2、公交路线:从东直门乘坐936路公交车到雁栖镇范各庄村站下车。
3、审理案件范围:管辖雁栖镇、渤海镇、怀北镇的一审民事案件(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动产租赁合同、物业合同、供暖用热力合同除外)。
四、汤河口法庭
1、办公地址:北京北部燕山山脉深处,京加路附近,距离北京城区最远,约110公里,被称为“北极法庭”。
2、审理案件范围:管辖琉璃庙镇、汤河口镇、宝山镇、长哨营乡、喇叭沟门乡范围内的一审民事案件(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动产租赁合同、物业合同、供暖用热力合同除外)。
五、审委会组成人员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法律职务 |
| 1 | 辛尚民 | 男 | 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 2 | 宋永健 | 男 |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 3 | 崔建军 | 男 |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 4 | 刘景文 | 男 | 副院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 5 | 李振甫 | 男 |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 6 | 张丽 | 女 |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 7 | 张玉洁 | 女 | 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 |
| 8 | 李志国 | 男 | 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 |
| 9 | 翟国军 | 男 | 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 |
| 10 | 吴军 | 女 | 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 |
| 11 | 万建华 | 男 | 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 |
| 12 | 季文忠 | 男 |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 13 | 石凤忠 | 男 |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 14 | 霍长春 | 男 |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