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发年终奖的日子了,自己的年终奖是拉仇恨呢还是拉仇恨呢?当然,年终奖发,或是不发,决定权更多在于用人单位手中,不过,关于年终奖,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注意其中潜在的法律问题,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一、什么是年终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的规定,“年终奖”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属于奖金性质,是企业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犒劳。
年终双薪是年终奖么?
年终双薪不是年终奖,“年终双薪”属于工资,数额上是平时的两倍,这相当于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累下来放在年末集中发放。
二、年终奖如何发放才合法
1、年终奖的发放形式
由于年终奖属于奖金的形式之一,其属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能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而不得选择股票等有价证券或者实物形式。
目前企业发放年终奖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此种方式法律上应界定为年终双薪);二是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收益、部门绩效、个人绩效,让每个员工得到全年一次性奖金;三是老板给“红包”。
2、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时间、标准
由于劳动法对年终奖没有硬性规定,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发放条件通常都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有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任何约定,即使曾经发放年终奖,劳动者离职后主张的也通常得不到支持。
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可以按照约定来发放,不得拖欠,否则,将可能构成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如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年终奖,劳动者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但双方未约定具体发放时间的,此时可以参考往年实际履行的年终奖发放时间来确认,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约定时间而故意拖延支付。
另外,企业在有事先规定的情形下不得单方撤销年终奖或者在已经支付年终奖的情况下要求员工退回。当然因为工作失误错发或多发的,错发或多发的部分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用人单位可以索回。
3、年终奖如何纳税
根据《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可以先将其当月内取得的全年—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员工休法定假能否享有年终奖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有明确约定年终奖,那么即使员工休法定假,用人单位也必须全额支付“年终奖”,不得扣除。
四、员工提前离职能否主张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双薪”或“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双薪”或者是“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五、年终奖能否计入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由于年终奖属于奖金的形式之一,其本质上属于劳动者的货币性收入,应当统计在经济补偿计算范围以内。
法律虽然没有强制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年终奖,但用人单位在确定年终奖制度时,应注意不要违反了《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避免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劳动者在年终奖的问题上,也要注意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避免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