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热门问答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财产争议
子女抚养
重婚同居
离婚争议
亲属扶养
继承纠纷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
工伤争议
加班假期
社会保险
案件执行
案件执行
先予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保全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房屋土地
房屋买卖
土地纠纷
房屋租赁
地产开发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债权纠纷
法定之债
公司事务
设立变更
重组清算
股权纠纷
合并分立
公司管理
合伙纠纷
侵权纠纷
产品质量
交通事故
人格侵权
劳务侵权
人身伤害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定金保证
金融证券
证券纠纷
银行保险
理财信托
信用证

农村户籍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能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吗?

问:
张士驾驶小轿车撞上刘康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导致张士(农村户籍,常年在城市工作)当场死亡。刘康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对死亡赔偿金是否适用城镇标准产生争议。请问,张士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应适用哪一个?
答:
可按照城镇标准主张死亡赔偿金。农村户籍要按照城镇标准主张死亡赔偿金,必须证明死者在城镇地区居住满一年,及其收入也来源于城镇地区,两者缺一不可。(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0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