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存在抵押权与质押权时,如何确定优先受偿权? 2015-05-29 16:58
李某向张某借款30万元,并以其所有的汽车设定抵押,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久,李某又向王某借款20万元,王某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便以其所有的汽车出质,交由B公司保管。因李某未及时还款,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还款,并实现抵押权。王某则提出异议,主张其对李某汽车的质权。谁对李某的汽车享有优先受偿权?
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将质物转质的行为是否有效? 2015-05-29 16:56
李某向于某借款30万元,并以其价值20万元的钻戒出质,订立了质押合同。后于某因故向刘某借款20万元,刘某要求于某提供担保,于某未经李某同意将钻戒设定了质押,交给了刘某。后李某提前向于某清偿30万元的借款,并要求于某归还钻戒,遭到于某的推诿。不久李某听说于某早已将钻戒转质给刘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于某的转质行为无效,并要求于某归还钻戒。李某的诉求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
能否在借款协议中约定未还款“以物抵债”? 2014-12-19 16:53
李某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好友谢某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以李某的一辆价值30万元的XX牌汽车为质押,并约定若李某到期不能还款,李该汽车归谢某所有。借款到期后,李某未能如期还款。谢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将李某的XX牌汽车归自己所有。请问,法院是否会支持谢某的诉讼请求?
质物仍由债务人保管,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2014-12-12 13:59
刘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向自己的好友徐某借款10万元,刘某以自己珍藏多年的价值30万元的古董作抵押,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为安全考虑,徐某还是将古董还是放在刘某家里,由刘某保存。借款到期后,徐某向刘某追讨债务发现,刘某的古董拖欠他人货款已经被法院查封。于是徐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实现对该古董的质押权。请问,刘某与徐某签订的质押合同是否有效?法院是否会支持徐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