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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问:
姜超驾驶轿车(该车挂靠在某汽车租赁公司)与方某驾驶的汽车相撞,造成方某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姜超负事故主要责任。请问,该汽车租赁公司需要对方某的死亡赔偿承担责任吗?
答:
该汽车租赁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