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上高速被撞死,高速公路管理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问:
张师傅驾驶一辆大货车在高速上行驶,突然出现一行人,躲闪不及,将其撞死。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该行人是横穿高速,负事故全部责任。请问,高速公路管理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
不需要承担责任。死者横穿高速存在重大过错,高速公路作为管理者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不存在过错,故无需承担责任。(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9条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76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