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协议为证据,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问:
我和妻子在一起争吵中签下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做了处理,但事后没有去民政局办离婚。现在我妻子又不同意离婚了,请问,如果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离婚协议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答: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是否有婚外情、家庭暴力、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等方面进行证明。若不能证明存在上述事实,您和您妻子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也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综合考虑。(胜粟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
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