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热门问答  >  劳动人事  >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财产争议
子女抚养
重婚同居
离婚争议
亲属扶养
继承纠纷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
工伤争议
加班假期
社会保险
案件执行
案件执行
先予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保全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房屋土地
房屋买卖
土地纠纷
房屋租赁
地产开发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债权纠纷
法定之债
公司事务
设立变更
重组清算
股权纠纷
合并分立
公司管理
合伙纠纷
侵权纠纷
产品质量
交通事故
人格侵权
劳务侵权
人身伤害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定金保证
金融证券
证券纠纷
银行保险
理财信托
信用证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问:
王某应聘进公司时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工作岗位。日前,因公司的业务经营需作调整,公司未与王某协商,就单方面决定调整王某的工作岗位,变岗变薪。王某心中不服,想要辞职。请问,公司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吗?
答: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按照法律规定,如企业确因经营状况的变化需调整王某的岗位,也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公司单方面作出决定,显然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法》
第17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法律规定,公司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应与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才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