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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能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问:
小王最近在家乡小镇入职,单位约定的工资刚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试用期工资,单位按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发放,但是此时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答:
不合法。因为:
我国立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胜粟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15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
第48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