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
问:
小王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小王与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如果员工1年的业务量没有达到50万元,那么就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了50万元,那么公司会给予奖励。后来小王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了小王的辞职申请,但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小王支付当年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违约金5000元。请问,公司的这个规定合法吗?
答:
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只有在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技术培训,或者需要对竞业进行限制时约定违约金。该公司以完成业务量为考核标准约定违约金,违反劳动法规,应属无效。(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25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