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问:
姚先生在一家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姚先生离开甲公司后24个月内不得进入与甲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为此甲公司每月支付姚先生相当于其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竞业限制补偿。后来,姚先生辞职。公司在支付了半年经济补偿金后告知姚先生,公司将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不再向姚先生支付补偿金。姚先生要求其继续履行。请问,公司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合法吗?
答:
该公司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但需额外支付姚先生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9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