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追讨二倍工资?
问:
我已在某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一直没给我签订合同,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答:
用人单位和员工满一年未签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同时,补订劳动合同。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胜粟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14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