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期间,员工的社保缴纳至何时?
问:
我是北京某公司的老职工,在该公司已经工作几十年了。前段时间因为经营状况不佳,我被放长假在家,单位只支付基本的生活费。后来得知该公司已经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已经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原公司领导及工作人员不知去向。请问员工的社保缴纳至何时?
答:
应当缴纳至宣告破产之日。虽然公司已经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是并未宣告破产,在此期间的社保缴纳责任仍应当履行,故即使现在进入破产程序,员工的社保也要缴纳至宣告破产那一天。(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5)167号《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的,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