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造成损害承担什么责任?
问:
某企业的办公用房要重新装修,于是就将工程交由甲装修公司负责。甲公司又将该工程发包给个体工商户小李。于是小李就带领临时招用的建筑工人对办公楼进行装修。由于安全设备没有到位,临时工小刘被楼上掉落的砖块砸中受伤,共花费医药费5000余元。小刘要求小李赔偿这笔医药费。小李则辩称自己只是承包了该工程而已,工程真正的负责公司应该是甲公司,因此应当由甲公司负责小刘的医药费用,自己没有责任承担。请问,小李应当承担责任吗?
答:
小李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李属于个人承包经营者,没有承包建筑工程的资质,同时还违法招用工人,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因此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94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