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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无照经营欠薪,能向其挂靠的企业请求赔偿吗?

问:
我现在的老板翟某没有营业执照,揽到活儿后就挂靠到某企业名下,并以这家企业名义对外签合同、招工人。我被招到工地后,翟某只要求我按时上下班,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上社会保险。上个月我因工受伤花了1.4万元医药费,翟某不为我报销,也不为我申报工伤。如果打官司,那我该以翟某还是挂靠的那家企业为被诉人?
答:
你可以告你们公司的老板,也可以将其与挂靠的企业一起列为被告,如果老板找不到,或者财务状况不佳的,你还可以直接告挂靠的企业。你们公司虽然没有营业执照,但并不影响具体的劳动纠纷仲裁、诉讼。允许其挂靠的企业也要为其行为承担风险。(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4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5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