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申请撤销债务人赠车给女友的行为?
问:
朱某向罗某借款3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罗某多次向朱某催讨,都被朱某以没钱还为由拒绝。后罗某了解到朱某不久前交了女友,还将自己的车子赠给了其女友。为了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朱某赠车给女友的行为。朱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
可以。因为:
朱某赠车给女友的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且这种行为导致罗某对朱某的合法债权无法实现,对罗某的债权造成损害,符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因此,罗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朱某赠车给女友的行为,依法维护自身的债权。(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
第74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