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时,能否以设定了担保的汽车出资?
问:
我与朋友约定各出资10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不够,朋友建议我以实物出资的方式来补足。正好我有一辆价值60万元的汽车,不过朋友办理贷款时我用该车为他提供了担保,那么在设立公司时,我还能以这辆汽车出资吗?
答:
不可以,公司设立时,股东或发起人不得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且法律有明确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而以设有抵押权的财产作为出资标的,该财产的自由转让将受到抵押权的限制。因此,以实物出资必须是未设定担保物权的实物。(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8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14条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