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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未取得监护权,以后还能看到孩子吗?

问:
马先生与吕女士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取消马先生对孩子的监护权,请问马先生是否还能看到孩子?
答:
可以。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探望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探望的权利。(胜粟编辑:马明锐)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
第38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