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能否剥夺孩子生父的抚养、探望权?
问:
古女士和男友张先生在自由恋爱期间,古女士意外怀孕,告知张先生后,张先生要求古女士堕胎,古女士坚持要生下孩子,二人闹僵分手,古女士问,是否能签协议不让张先生在今后对孩子抚养、探望?
答:
不能。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探望的规定,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探望的规定。即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法定义务不得随意剥夺。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
第21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第25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38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