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热门问答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财产争议
子女抚养
重婚同居
离婚争议
亲属扶养
继承纠纷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
工伤争议
加班假期
社会保险
案件执行
案件执行
先予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保全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房屋土地
房屋买卖
土地纠纷
房屋租赁
地产开发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债权纠纷
法定之债
公司事务
设立变更
重组清算
股权纠纷
合并分立
公司管理
合伙纠纷
侵权纠纷
产品质量
交通事故
人格侵权
劳务侵权
人身伤害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定金保证
金融证券
证券纠纷
银行保险
理财信托
信用证

请问被监护人是否有权利拒绝监护?

问:
李先生与马女士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李先生取得监护权,但孩子拒绝其父李先生的监护,请问孩子的拒绝有效吗?
答:
无效。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在监护权的设定时应当询问被监护人的意见,但是并未规定被监护人有权拒绝监护。但是如果确有不利于被监护子女成长的情况出现,未取得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监护权。(胜诉360编辑:马明锐)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53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