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私家侦探”调查对方婚外情而支出的费用,可否由另一方承担?
问:
我与丈夫结婚三年,近半年丈夫常常很晚回家,我怀疑丈夫出轨,就雇了私家侦探调查,后查实丈夫与他人有婚外情。丈夫得知后不仅毫无悔意,还变本加厉。无奈,我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赔偿损失。请问,我因调查对方婚外情而支出的费用,法院会判决对方赔偿吗?
答:
不会。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司法实践中,这类调查费用不在损害赔偿的范围内。(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1、《婚姻法》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28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