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热门问答  >  婚姻家庭  >  财产争议
婚姻家庭
财产争议
子女抚养
重婚同居
离婚争议
亲属扶养
继承纠纷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
工伤争议
加班假期
社会保险
案件执行
案件执行
先予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保全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房屋土地
房屋买卖
土地纠纷
房屋租赁
地产开发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债权纠纷
法定之债
公司事务
设立变更
重组清算
股权纠纷
合并分立
公司管理
合伙纠纷
侵权纠纷
产品质量
交通事故
人格侵权
劳务侵权
人身伤害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定金保证
金融证券
证券纠纷
银行保险
理财信托
信用证

婚前购买的黄金,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如何分割?

问:
苗先生在与李女士结婚前,购买了黄金3000克,离婚时,黄金价格上涨了2倍多,对于该增值部分,该如何分割?
答:
苗先生婚前购买的黄金,因为市场的外在因素等原因导致价格上涨,与其个人意愿无关,故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该增值部分应认定为苗先生个人财产。(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 
第5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