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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能否让有过错的一方净身出户?

问:
我和丈夫结婚后,丈夫出轨,与他人同居,让我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我起诉离婚,能否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答:
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请求。
如果对方确有过错,可以在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的基础上,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有过错一方给付损害赔偿金,但这并不是说对方就分不到财产。并且,离婚时分割的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应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仍然不能被剥夺。(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1、《婚姻法》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