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据能否视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约定?
问:
婚后,丈夫给我出具了一份借据,约定由丈夫使用家庭共同财产100000元用于个人经营,并约定该100000元归我所有。现我们正在诉讼离婚,我能要求丈夫归还该项借款吗?
答:
能。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对方出具借据,是双方真实意思下的约定,是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16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