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问:
在与周梅结婚前,陈涛个人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周梅要求分割这套房子,遭到陈涛的拒绝。请问,婚前陈涛个人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答:
该套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应归陈涛所有。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产在婚姻持续期间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陈涛对周梅进行补偿。(胜诉360编辑:崔颖)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10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