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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可以直接办理再婚手续吗?

问:
和李先生结婚登记一年后,黄女士离家出走两年半,李先生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也作出了宣告失踪的判决,现李先生认识了崔女士,并打算再婚,想知道能否直接办理结婚登记?
答:
不可以。根据我国立法精神,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在于法律确认因失踪引起的不确定的财产关系状态,即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续。若想再婚,需要解除原先的婚姻关系,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才能办理再婚的结婚登记。
(胜粟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
第32条第4款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