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长期“冷战”,法院会准许离婚吗?
问:
我和妻子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及工作不理想的原因,常常互不理睬,长期处于冷战状态,女方不努力修复关系也不同意离婚,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准许吗?
答:
如果法院审理后认定“冷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调和的可能,会准许离婚。(胜粟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1、《婚姻法》
第32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