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热门问答  >  婚姻家庭  >  离婚争议
婚姻家庭
财产争议
子女抚养
重婚同居
离婚争议
亲属扶养
继承纠纷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
工伤争议
加班假期
社会保险
案件执行
案件执行
先予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保全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房屋土地
房屋买卖
土地纠纷
房屋租赁
地产开发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债权纠纷
法定之债
公司事务
设立变更
重组清算
股权纠纷
合并分立
公司管理
合伙纠纷
侵权纠纷
产品质量
交通事故
人格侵权
劳务侵权
人身伤害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定金保证
金融证券
证券纠纷
银行保险
理财信托
信用证

婚后双方长期“冷战”,法院会准许离婚吗?

问:
我和妻子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及工作不理想的原因,常常互不理睬,长期处于冷战状态,女方不努力修复关系也不同意离婚,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准许吗?
答:
如果法院审理后认定“冷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调和的可能,会准许离婚。(胜粟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1、《婚姻法》
第32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