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问:
现我与丈夫欲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答:
登记离婚需要证件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书内容要包含: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婚约关系、并已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第11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11条第三款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