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问:
我和老公结婚后,因为工作,分居两地,感情日渐生疏,现在想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有哪些?
答:
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机机关不会受理。(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登记条例》
第10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11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11条第三款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2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