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
问:
高先生于1996年与马女士登记结婚,育有两子高小雨和高小雪。2010年高先生与马女士离婚,与李女士结婚。2012年,高先生患了肝癌晚期,在五个邻居的见证下,由朋友代书写下遗嘱,内容大致为:“我年老多病,两个儿子不来探望,不能继承我的财产,妻子李女士在守灵不改嫁的条件下获得其房子产权”,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2013年高先生去世,现请问,对于高先生的遗产,应如何继承?
答:
高先生的代书遗嘱设定了李女士在守灵不改嫁的条件下获得其遗产,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同时剥夺了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属于无效的遗嘱。因此,应该按法定继承原则予以分割遗产。(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75条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继承法》
第5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9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