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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同时向违约方主张定金罚则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问:
于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于某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一处商品房,合同还约定于某向开发商交付10万元的定金,若因开发商违约导致买卖不成,则定金双倍返还,若于某违约不买房,则定金不退。于某交付定金后不久,因房价大涨,开发商不愿售房给于某。于某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答:
不能。理由是,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且本案中于某与开发商约定适用定金的条件是因一方违约导致买卖不成。因此,在开发商存在违约的情况时,于某可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在购房合同没有履行的可能时,于某可要求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但二者不能同时适用。(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20条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