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后,担保人如何实现追偿权?
问:
李某与妻子离婚后,因故向张某借款10万元,陈某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由于找不到李某,张某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陈某便还了这笔债务。后陈某准备向李某追偿时,才知道李某在前不久因车祸去世了,陈某向李某的家人追偿被拒绝。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的陈某如何才能实现追偿权?
答:
陈某可以向李某的遗产继承人追偿,债务人李某的遗产继承人中任一人或全部应当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这是因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担保法》
第31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
《继承法》
第33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