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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抵押给债权人的房子即将拆迁,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问:
刘某向我借了70万元,说好两年后还我。他还将他的房子抵押给了我,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可是现在借款还没到期,而他的房子就要被拆迁了,我应该怎么做,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答:
在抵押房产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
1、以刘某合法取得的其他房产或财物,或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设定抵押;
2、以刘某自己已有的财产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抵押合同,或以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金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3、若刘某拒绝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拒绝依法清理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23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30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物权法》
第191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38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第51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时,抵押人违反前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