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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集体宿舍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问:
程某为某公司的职工,并居住在公司为员工安排的集体宿舍内。今年11月份,程某早晨起床时不慎摔倒,头部撞上铁制的床架导致昏迷,治疗花去数万元。请问,程某在公司集体宿舍内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答:
不能。程某受伤的地点为不属于工作场所,时间在工作时间以外,也不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程某因自身原因不慎摔到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因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胜粟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