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后能否向过错方追偿?
问:
小梁是公司的一名员工,一天晚上,小梁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事后,公司赔偿了小梁的工伤费用,请问,公司能否向过错的对方追偿?
答:
不能。公司虽然向小梁履行了赔偿义务,但小梁属于工伤,故公司不能向对方追偿。(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1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