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讨薪申请劳动仲裁时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问:
因公司拖欠半年的工资未付,陈某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急需用钱,陈某能否在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前申请先予执行拖欠的工资报酬?
答:
可以。劳动仲裁机构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但执行需移送相关法院,由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
因此,陈某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先予执行拖欠的工资报酬,且无需提供担保。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仲裁机构就会裁决先予执行。(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50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