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一方具有开发资质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否有效?
问:
我公司决定与某房地产合作开发房地产,我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但是对方公司尚未取得开发资质,这种情况下我与对方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
有效。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只要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15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