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按揭贷款未获审批,购房者能否请求退房?
问:
林某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林某购买开发商在建的一处商品房,林某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并全权委托开发商为其办理按揭贷款。后开发商以林某名义与某银行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但该合同在送交领导审批时未获批准。林某因无力支付房款而向开发商要求退房,开发商则要求林某继续履行合同。因购房按揭贷款未获审批,林某能否请求退房?
答:
可以。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无法取得按揭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林某与开发商对于购房按揭贷款未获审批均无过错,故林某可以请求退房,开发商应当将林某已付的购房款返还给林某。(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