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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隐瞒商品房的部分信息,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
王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但对该房屋内的管道铺设问题无约定。交房前开发商告知王某房屋中有公共管道通过,但不会影响房屋的居住与使用。王某表示不满,要求开发商拆除管道。收房时王某发现开发商仍然将公共管道安置在房屋内,王某遂以开发商隐瞒了商品房的部分信息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诉求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
答:
因开发商在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内的管道铺设问题无约定,开发商隐瞒了房屋中将铺设公共管道的事实,若因此给王某造成了房屋贬值等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
第42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