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热门问答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婚姻家庭
财产争议
子女抚养
重婚同居
离婚争议
亲属扶养
继承纠纷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
工伤争议
加班假期
社会保险
案件执行
案件执行
先予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保全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房屋土地
房屋买卖
土地纠纷
房屋租赁
地产开发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债权纠纷
法定之债
公司事务
设立变更
重组清算
股权纠纷
合并分立
公司管理
合伙纠纷
侵权纠纷
产品质量
交通事故
人格侵权
劳务侵权
人身伤害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定金保证
金融证券
证券纠纷
银行保险
理财信托
信用证

没有约定的部分还款资金是本金还是利息?

问:
2011年3月,魏先生向张先生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期六个月,约定月利率1.3%,但未约定先还利息还是本金。借款到期后,张先生还款1.3万元,剩余欠款一直推托,魏先生要求张先生偿还50万欠款及扣除1.3万元的剩余利息,但张先生许诺再宽限一些日子还钱,但认为自己还的1.3万元是本金。显然这两种算法得出的剩余欠考虑是不一样的,到底先还的本金还是利息?
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对于部分还款未明确约定的,以先还利息为优先考虑。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偿还,从而更好地保护债权人获得孳息的权利。法院在审判中,一般也会参照银行借贷的惯例,认定先还利息后还本金。(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
第61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205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21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