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热门问答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婚姻家庭
财产争议
子女抚养
重婚同居
离婚争议
亲属扶养
继承纠纷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
工伤争议
加班假期
社会保险
案件执行
案件执行
先予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保全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房屋土地
房屋买卖
土地纠纷
房屋租赁
地产开发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债权纠纷
法定之债
公司事务
设立变更
重组清算
股权纠纷
合并分立
公司管理
合伙纠纷
侵权纠纷
产品质量
交通事故
人格侵权
劳务侵权
人身伤害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定金保证
金融证券
证券纠纷
银行保险
理财信托
信用证

债务人身亡,债权人如何保障债权?

问:
2012年3月,马先生因经营工厂需要,向郝先生借款35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期一年,2013年2月,马先生因病去世。2013年3月,债务到期,郝先生该如何保障债权?
答:
债权人郝先生可以向债务人马先生的继承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要在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要求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自愿,也可承担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胜诉360编辑:田艳君)

【相关法律条文】

《继承法》 
第33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