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问:
两年前我朋友何某某向我借了15万元,说好一年之内归还的,期限届满后,他一直都没还钱。现在我联系不上他了,他家人也不知道他在哪儿。我想起诉他,但是在他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我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他呢?
答:
一般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债权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如果何某某下落不明,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法院或者是债务人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5条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