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未能证明借款已偿还,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问:
于某向法院起诉何某,要求何某归还5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交了何某出具的借条证据。何某承认借款的事实,并主张已经还清了借款,但何某未能提供证据来证明借款已经偿还的事实。那么,何某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呢?
答:
需要。因为: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何某承认借款事实,并主张已经偿还借款,就要对其主张进行举证。若未能举证证明,则何某应对该笔借款承担清偿责任。(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2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