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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QQ留言的形式追偿能否引起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

问:
2011年5月,李某与季某通过QQ聊天商量合伙做生意,李某因资金不够向季某借款15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期间双方都是通过QQ联系。借款到期后的两年间,李某都未主动还款,季某先后多次在QQ上向李某留言,催讨借款。由于催讨无果,季某于2014年7月向法院起诉李某。李某辩称该借款已过诉讼时效,不愿还款。季某则以其曾以QQ留言的形式向李某催款,诉讼时效应当中断。季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
可以。QQ留言属于数据电文的一种。因季某与李某商量合伙做生意、借款都是通过QQ的方式联系,后季某用同一QQ向李某留言进行催款,可以认定为季某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应当已经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到达了李某,能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0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