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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

问:
李某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因个人需要向刘某借款50万元,刘某同意出借,但要求李某提供质押担保,此时,刘某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份额出质,为借款提供担保呢?
答:
但李某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才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否则其出质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若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合伙企业法》
第25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