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侵犯个人肖像权应当如何收集证据?
问:
我偶然在某整形医院的官网宣传栏中看到了我在某影楼拍的艺术照,该网站未经我的同意擅自在其官网宣传栏上展示我的照片,明显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如果我要维权的话,首先应当如何收集证据呢?
答:
网站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证据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通过网站的域名查询网站的注册人,从而了解网站注册人信息,以便追查确认侵权人的主体身份。
2、通过公证部门对网页内容进行公证。(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
第100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39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2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