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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人员造成雇主损失,谁担责?

问:
郑某与某家政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该公司派人上门为其提供家政服务。清洁过程中,不小心打翻了郑某放在梳妆台上的首饰盒,从首饰盒中掉出一些首饰损坏,郑某应该找谁担责?
答:
家政公司担责。郑某是和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首饰损坏是因在家政公司服务中导致的,所以家政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胜粟编辑:张姣娇)

【相关法律条文】

《消费者保护法》
第11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